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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宁洪阳镇和安村居住及市场配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

普宁洪阳镇和安村居住及市场配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

为推进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居住及市场配套项目建设,改善村民居住环境,完善区域市场服务功能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现将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予以公示,广泛征求公众意见。

一、项目概况

  1. 项目名称:普宁洪阳镇和安村居住及市场配套项目建设工程
  2. 建设单位: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村民委员会
  3. 项目位置:普宁市洪阳镇和安村(具体位置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)
  4. 用地性质: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
  5. 建设规模:项目总用地面积约XX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,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,市场及配套商业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。
  6. 建设内容:新建村民住宅楼、村集贸市场、配套商业服务设施、公共活动场地、道路及市政管线等。

二、设计方案主要指标

  1. 容积率:XX
  2. 建筑密度:XX%
  3. 绿地率:XX%
  4. 建筑高度:住宅不大于XX米,市场及配套建筑不大于XX米
  5. 停车泊位:机动车停车位XX个,非机动车停车位XX个

三、设计方案要点

  1. 规划布局:项目按照“以人为本、功能分区、动静分离”的原则,住宅区布置于地块北侧及东侧,市场及商业配套布置于地块南侧沿街区域,形成便捷的生活服务圈。
  2. 建筑风格:体现潮汕民居特色与现代建筑元素相结合,采用坡屋顶、灰白色调,与周边村落风貌相协调。
  3. 交通组织:小区主入口设于XX路,次入口设于XX路,内部道路满足消防及日常通行要求;市场区域独立设置货运出入口,避免与居住人流交叉。
  4. 公共配套:配置社区服务中心、文化活动室、室外健身场地、垃圾分类收集点、公共厕所等设施。
  5. 市政工程:给排水、电力、通信、燃气等管线按规定进行地下敷设,雨污分流。

四、公示方式与期限

  1. 公示方式:现场公示(项目现场及和安村村委会公告栏)、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。
  2. 公示期限: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,共30天。

五、意见反馈
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设计方案有意见或建议,可通过书面、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或洪阳镇人民政府反馈。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及理由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联系单位及电话:
普宁市自然资源局:XXXX-XXXXXXX
洪阳镇人民政府:XXXX-XXXXXXX
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联系地址:普宁市自然资源局(XX路XX号)

六、其他事项

  1. 本次公示仅为设计方案征求意见,不作为最终审批依据。
  2. 有效反馈意见将作为设计方案优化及审批的参考。
  3. 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。

特此公示。

普宁市自然资源局
XXXX年XX月XX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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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11 07:24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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